單位不購買社會保險怎么辦?
案件
勞動者退休后,與尚未參加社會保險統籌的原用人單位因追索養老金、醫療費、工傷保險待遇和其他社會保險費而發生的糾紛,當事人不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裁決,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案情簡介
A單位系于1996年10月依法登記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王某于2007年6 月從A單位正常退休,A單位自2012年12月起開始欠繳醫療保險費。王某多次找到A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要求解決醫保卡不能正常使用的問題,以保障其病有所醫。2014年5月至2016年3月期間,原告因病多次就診產生醫療費合計4813.17元。另查明,王某2012年12月至2014年6月期間的繳費基數為每月1803.6元,醫保劃賬金額為81.06元;2014年7月至 2015年6月期間的繳費基數為2418.6元,醫保劃賬金額為108.84 元;2015年7月至2016年5月期間的繳費基數為2657.16元,醫保劃賬金額為 119.57元。現王某起訴要求A單位賠償因欠繳醫療保險費造成的損失 4813.17元。
裁判觀點
A單位因經營狀況不良發生欠繳醫療保險費的情況并直接導致王某不能正常使用醫保卡,故A單位欠繳醫保費用的行為應視為其未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統籌的行為,雙方因此發生的糾紛屬于勞動爭議的受理范疇。根據庭審查明的事實,A單位欠繳醫療保險費是導致王某醫保卡不能使用 的直接原因,故王某在此期間產生的醫療費損失應由A單位承擔。從《昆明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規定》第十七條、第二十條、第三十六條以及第三十七條的規定來看,2014年5月至2016年3月期間,王某個人醫療帳戶應劃入2544.53元。該筆本可用于支付王某門診醫療費的款項因A單位欠繳醫保費用而未能正常使用,造成王某自行承擔了上述期間的全部門診醫療費,客觀上造成其損失,故A 單位應向王某賠償醫療費損失2544.53元。
]]>2020年8月份社保費征收期開始,有的單位社保費繼續實施減免,有的單位不再減免。具體延長減免的單位范圍有哪些?延長減免的險種有哪些?
杭州市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3月16日政策落地實施以來,截至7月底,杭州市社保費減免達203.88億元,其中大型企業減免31.24億元、中小微企業減免172.64億元,惠及企業37.34萬家。切實為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復工復產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持,為穩就業、穩企業發揮了重要作用。
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政策實施期限(以下簡稱“延長減免”)等問題主要政策內容如下:
01延長減免的單位范圍有哪些?
單位范圍為:中小微企業,包括以單位方式參保繳費的個體工商戶(下同)。
大型企業,包括參照大型企業執行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社會組織(下同),社保費減免政策不延長。因此,8月份社保費征收期(即社保費7月份所屬期,下同)開始,部分單位(即中小微企業)繼續實施減免,部分單位(即大型企業)不再實施減免。
02 延長減免的險種有哪些?
延長減免險種為: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三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不再減免。
03延長減免險種減免標準有變化嗎?
減免標準沒有變化,即2020年8月份征收期(即社保費2020年7月份所屬期)至2021年1月份征收期(即社保費2020年12月份所屬期)6個月期間,免征中小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當月應繳部分。
04延長減免截止到什么時候?
延長減免政策執行到2020年12月(指社保費所屬期)為止,即本次延長減免政策實施期限為2020年7月(指社保費所屬期)至2020年12月(指社保費所屬期),對應社保費征收期為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
05本次延長減免還有哪些政策?
1、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繼續緩繳社會保險費至2020年12月底,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2、2020 年社會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下限繼續執行 2019 年個人繳費基數下限標準,個人繳費基數上限按規定正常調整。具體點擊《最新!2020年杭州社保繳費標準,個人繳費基數下限與2019年一致,7月啟用!》詳細了解。
3、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2020年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確有困難的,可自愿暫緩繳費。暫緩繳費不需要履行申請手續,未繳費月份視為自愿緩繳,已核定未繳納的費用由人力社保部門會同稅務部門統一核銷;如上述人員主動申請緩繳的,社保經辦機構應受理并為其辦理緩繳手續。2020年度緩繳月份的社保費用允許其在 2021 年底前按規定補繳。
06 2020年上半年年中結算中單位補繳部分是否減免?
單位補繳的社保費,其所屬期在政策規定的減免期限內的,按規定可以免征或減半征收。社保年中結算中產生的單位補繳部分,也按以上規定執行。
07按規定社保費由勞務派遣公司繳納的, 用工單位是否享受社保費減免政策?
根據國家、省有關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政策規定精神,享受社保費減免政策的是實際用人單位,勞務派遣企業自身也屬于社保費減免單位范圍。勞務派遣人員的單位繳費部分,在社保費實施減免后,勞務派遣單位不得向勞務派遣用工單位收取按規定已納入減免的單位繳納部分,已向勞務派遣用工單位預收的,按規定已減免的社保費,全額退還給勞務派遣用工單位。
08國家對延長減免政策執行有什么要求?
延長減免政策性強,政策惠及面廣,人社部發〔2020〕49 號文件明確要求各地,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減免范圍、減免時限和劃型標準執行,確保各項措施準確落實到位,不得突破通知政策要求,不得自行出臺其他減收增支政策。
]]>自新冠肺炎疫情暴發以來,一些知名企業爆出的裁員信息受到社會關注。但企業并非可以任意進行經濟性裁員,需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國務院于2019年12月24日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的意見。意見指出,規范企業裁員行為。支持企業與職工集體協商,采取協商薪酬、調整工時、輪崗輪休、在崗培訓等措施,保留勞動關系。對擬進行經濟性裁員的企業,指導其依法依規制定和實施職工安置方案,提前30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相關情況,依法依規支付經濟補償,償還拖欠的職工工資,補繳欠繳的社會保險費。那么我們來了解下什么是經濟性裁員。
1經濟性裁員的概念
經濟性裁員,是指用人單位為降低勞動成本,改善經營管理,因經濟或技術等原因一次裁減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的勞動者。
經濟性裁員具有嚴格的條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單位裁員時必須遵守規定。
經濟性裁員,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2適用情形
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3裁員時應優先留用的人員
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4裁員后重新招錄的限制
用人單位依法裁減人員時,在6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5經濟性裁員的例外
即用人單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依據第40條非過錯性辭退和第41條經濟性裁員的規定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企業進行經濟性裁員需履行的程序
①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并提供有關生產經營狀況的資料;
②提出裁減人員方案,內容包括:被裁減人員名單,裁減時間及實施步驟,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集體合同約定的被裁減人員經濟補償辦法;
③將裁減人員方案征求工會或者全體職工的意見,并對方案進行修改和完善;
④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報告裁減人員方案以及工會或者全體職工的意見,并聽取勞動行政部門的意見;
⑤由用人單位正式公布裁減人員方案,與被裁減人員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按照有關規定向被裁減人員本人支付經濟補償金,出具裁減人員證明書。
法條鏈接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第四十一條 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企業經濟性裁減人員規定》
第四條 用人單位確需裁減人員,應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并提供有關生產經營狀況的資料;
(二)提出裁減人員方案,內容包括:被裁減人員名單,裁減時間及實施步驟,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集體合同約定的被裁減人員經濟補償辦法;
(三)將裁減人員方案征求工會或者全體職工的意見,并對方案進行修改和完善;
(四)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報告裁減人員方案以及工會或者全體職工的意見,并聽取勞動行政部門的意見;
(五)由用人單位正式公布裁減人員方案,與被裁減人員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按照有關規定向被裁減人員本人支付經濟補償金,出具裁減人員證明書。
“養老保險斷繳就會清零”
“試用期可以不買社保”
“失業金一生只能領一次”
誤區一:養老保險斷繳了,個人賬戶或繳費年限就會清零
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不會因為中斷繳費、更換工作、更換居住城市而清空個人賬戶、繳費記錄和繳費年限。
誤區二:養老保險繳滿15年就可以不繳了
領取養老金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一是達到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二是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及以上。
所以,繳費年限滿15年只是最低年限要求。養老金高低與繳費年限長短相關,繳費年限越長,領取的養老金越高。如果你是單位在職職工,即使在退休前已經繳滿15年,用人單位及職工還得按規定繼續繳費直至退休。
誤區三:買兩份基本養老保險就能領兩份養老金
參保人員只能享受一份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同時參加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達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規定的待遇領取條件后,可申請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按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15年又不愿繼續繳費至滿15年的,可申請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
誤區四:試用期可以不買社保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企業與職工簽訂合同時,勞動報酬、社會保險等都屬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中,也就是說,企業在試用期間也必須為員工繳納社保。
誤區五:失業金一生只能領一次
根本沒有一生只能領一次失業金這個規定。勞動者在勞動年齡內,參加失業保險,符合領取條件的,可申領失業待遇;再次失業的,滿足申領條件,可再次申領失業金。
駿伯人力集團具有人力資源服務外包、人才租賃(勞務派遣)、業務外包、社保及公積金代繳、員工補充福利計劃及高級獵頭等核心產品。截止到目前,駿伯已為數千家大、中型企業提供人力資源服務,其中包括位列世界500強的知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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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
王先生是某建筑公司架子工,簽訂了為期一年的勞動合同。今年4月,王先生在工作中不慎跌落,腰部重度損傷。王先生要求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以王先生剛進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為由不愿申請工傷認定。請問,王先生還能申請工傷認定嗎?怎么申請?
解答
如果王先生所在的建筑公司未在事故傷害30日內申請工傷認定,王先生或其近親屬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可以向單位所在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由用人單位按照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依據
《勞動法》
第七十二條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第六十二條 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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穩定社會保險征繳政策
提出:我省由稅務機關征收社會保險費的政策和征管程序不變,繳費方式不變,保持企業社會保險繳費成本總體穩定。規范執法檢查,嚴禁行政執法機關自行對企業歷史欠費進行集中清繳。
解讀: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明確“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并,具體承擔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非稅收入征管等職責。為提高社會保險資金征管效率,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
本次全國社保費征管職責劃轉工作對我省的影響主要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對我省企業職工五險沒有影響。我省從2000年1月起,已由稅務機關征收社會保險費。
目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5項險種的登記、申報、核定、繳納等征繳程序、模式仍按照《關于印發廣東省社會保險費地稅全責征收實施辦法(暫行)的通知》(粵勞社函〔2008〕1789號)執行,也即是由用人單位自行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社保費。
穩定養老保險費率費基
提出: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用人單位繳費費率維持不變,繼續執行分類確定繳費工資下限。
解讀:2017年7月1日,我省企業養老保險實現省級統籌,企業養老保險的單位繳費比例統一到14%,企業養老保險的繳費工資上限統一為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繳費工資下限分類指導,按四類片區設置,片區繳費工資下限為片區各市全口徑平均工資的加權平均值,片區繳費工資下限高于全省全口徑平均工資60%的,執行全省全口徑平均工資的60%。按照國家“總體上不增加企業負擔”要求,維持相關征繳標準政策。
穩定失業保險費率
提出:失業保險費率維持1%標準至2020年底,繼續實施失業保險浮動費率制度。
解讀:按照《關于調整失業保險費率的通知》(粵人社規〔2015〕8號)精神,繼續執行失業保險費率1%標準,其中,單位費率為0.8%,個人費率為0.2%,執行至2020年。
有條件的市可根據本地實際開展用人單位失業保險浮動費率,在確保失業保險基金平衡的前提下,對一定時期內不減員或者少減員的用人單位,適當下浮費率。
用人單位費率為繳費系數乘以基準費率,基準費率為0.8%,繳費系數按照以下辦法分檔次確定。
第一檔:用人單位前五年平均失業保險申領率小于或者等于統籌地區前五年平均失業保險申領率60%的,繳費系數按0.6計算;
第二檔:用人單位前五年平均失業保險申領率大于統籌地區前五年平均失業保險申領率60%且小于或者等于140%的,繳費系數按0.8計算;
第三檔:用人單位前五年平均失業保險申領率大于統籌地區前五年平均失業保險申領率140%的,繳費系數按1計算。
失業保險申領率是指年領取失業保險金總人數(含一次性領取人數)與年平均參保人數之比。用人單位在同一統籌地區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不滿五年的,不享受浮動費率。
降低醫療保險費率
提出: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累計結余剔除一次性預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后,可支付月數超過9個月的地級以上市,階段性降低用人單位繳費費率,降低幅度不少于0.5個百分點,實施至2020年底。
解讀:各地級以上市計算本市可支付月數之前,先剔除一次性預繳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剔除后,可支付月數超過9個月的地級以上市,可根據本市可支付月數的具體情況,制定階段性降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費率的政策,降低幅度不少于0.5個百分點。可支付月數較多的地級以上市,可適當提高降低的幅度。
降低工傷保險費率
提出:工傷保險在全面實施浮動費率的基礎上,階段性下調繳費費率,全省平均費率再下降30%左右,實施至2020年底。
解讀: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地稅局《關于調整完善我省工傷保險費率政策進一步加強基金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粵人社規〔2015〕6號)部署要求,自2016年起我省各市進一步改革完善工傷保險費率政策,逐步實施了新的八類行業基準費率和工傷保險浮動費率,全省工傷保險平均費率下降了約46%,比全國平均低約50%。
根據各地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等情況,我省將分三類地區實施階段下調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即在各市現行費率政策的基礎上,珠海、韶關、河源、東莞、中山、江門、清遠市下調20%,廣州、深圳、佛山、梅州、惠州、陽江、湛江、肇慶、云浮市下調30%,汕頭、汕尾、茂名、潮州、揭陽市及省本級統籌下調40%,從2019年1月起實施至2020年12月底。在階段下調工傷保險費率期間,全省工傷保險平均費率將再降低約30%。降低工傷保險繳費費率不影響工傷保險待遇水平。
降低殘保金征繳標準
提出:2018至2020年底,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下調為按2017年的征收標準進行征收。
解讀:2018至2020年底,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標準按2017年度的征收標準進行征收,有利于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
在咱濟南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需繳費滿15年
退休時才能領取養老金
但是
由于部分參保人員年齡大、參保晚
流動打工、中斷繳費等等原因
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后才發現
養老保險沒有繳夠15年
那還能不能領養老金
怎么領?
下方列舉視頻干貨,建議收藏
1、15年到底是個啥?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所以說, 繳費年限滿15年是判斷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能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最低年限。
2、到達退休年齡后還沒繳夠15年,能不能領養老金?
根據國家2011年《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參保人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不滿15年的,可以申請繼續延長至滿15年辦理退休手續,享受養老金待遇;辦理時,單位和個人要提前3個月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書面申請,符合規定的可以在單位繼續延長繳費或者是轉成靈活就業人員,個人需申請繼續延長繳費。
3、延長繳費有什么相關政策嗎
分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是指2011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已經參保的人員,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不夠15年,延長繳費60個月后,可以一次性躉齊15年辦理退休,按月領取養老金待遇;第二種情況是在2011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后才開始參保繳費的人員,需要繼續繳費,直至繳滿15年。
養老保險繳不夠15年該咋辦?
可以通過延繳手續
繳滿至15年
但養老保險待遇是長繳多得、多繳多得
為了提高養老金待遇
可不要卡著15年繳費哦
]]>案情簡介:
李某是一家機械公司的職工。每次下班時,清理操作臺是職工的職責。某日下班后,同事王某以次日趕工期為由,將李某重新叫回公司清理操作臺。不料,李某在清理過程中,右手一根手指被卡入正在運作的機械,造成手指骨折。李某向公司提出工傷賠償,但公司認為李某所受傷害不構成工傷,拒絕為其申報工傷。于是,李某向當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交了工傷認定申請。
分析:
機械公司認為,李某受傷時間非工作時間,并不符合認定工傷的情形,因此不應認定為工傷。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為,李某是在工作結束后清理操作臺受傷,屬于工作時間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因此,李某應認定為工傷。
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綜上,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李某為工傷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機械公司最終接受了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的工傷認定決定。
我司簡介:
駿伯人力資源(集團)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具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頒發的《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及《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并具有中國保險監督委員會核準的《保險兼業代理業務許可證》。
作為國內最早從事第三方人力資源服務的專業機構,駿伯人力集團在人力資源行業剛起步時就開始從事人力資源外包服務,在行業內具有良好的聲譽及廣泛的影響力,積累了豐富的HR外包實操經驗,成為行業中的領先者。
駿伯人力集團具有人力資源服務外包、人才租賃(勞務派遣)、業務外包、社保及公積金代繳、員工補充福利計劃及高級獵頭等核心產品。截止到目前,駿伯已為數千家大、中型企業提供人力資源服務,其中包括位列世界500強的知名公司。
社保咨詢及代理聯系方式:
聯系人:魏經理
手機/微信:13411160517
QQ:1250216152
熱線:020-38023598-8302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國路乙118號2106室
]]>答: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2010年第586號)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哪些情形應當視同工傷?
答: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2010年第586號)第十五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搶救無效死亡的;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哪些情形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答: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2010年第586號)第十六條規定,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殘或者自殺的。
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期限內履行工傷認定申請義務的,應當承擔什么責任?
答: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2010年第586號)第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用人單位支付待遇期間,指用人單位沒有在規定的時限內或者沒有在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延長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經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并且該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用人單位支付該職工待遇的期間為從職工發生工傷之日到認定為工傷之日。
用人單位支付工傷待遇的項目,指這一期間發生的依法應該支付該職工的所有費用。其中既包括按規定應由用人單位支付的項目,也包括按規定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項目。
用人單位或個人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哪些材料?
答: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2010年第586號)第十八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申請人撰寫的工傷認定申請書;
(2)《工傷認定申請表》(《工傷認定申請表》在工傷部門領取,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3)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4)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1) 拿著1份身份證復印件到地稅局錄入身份證上的地址。(如果委托他人代辦,要帶委托人與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
2)去地稅局辦完,拿著身份證去社保局打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如果委托他人代辦,要帶委托人與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
3) 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到轉入地的社保局辦理轉入手續。
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支取(必須本人支取):(戶口在本地的不能取出公積金)
1)攜帶公司開具的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公積金存折原件,到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審批后會打印蓋章后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2) 持《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到指定銀行(公司會告訴你)支取現金;
公積金也可以轉移,前提是轉入地要先辦理公積金,然后持轉入地公積金管理中心開的轉入函到之前城市的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轉移手續。
我司簡介:
駿伯人力資源(集團)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具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頒發的《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及《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并具有中國保險監督委員會核準的《保險兼業代理業務許可證》。作為國內最早從事第三方人力資源服務的專業機構,駿伯人力集團在人力資源行業剛起步時就開始從事人力資源外包服務,在行業內具有良好的聲譽及廣泛的影響力,積累了豐富的HR外包實操經驗,成為行業中的領先者。
駿伯人力集團具有人力資源服務外包、人才租賃(勞務派遣)、業務外包、社保及公積金代繳、員工補充福利計劃及高級獵頭等核心產品。截止到目前,駿伯已為數千家大、中型企業提供人力資源服務,其中包括位列世界500強的知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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