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居民醫保還能中途參保?
對于此前錯過了
申報2019年度居民醫保的朋友
我們今天要給大家帶來一個
重要的好消息!
居民醫保還真可以辦理中途參保!
滿足下列全部條件的,予以辦理:
1、新生兒、中途停止在單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含市外醫保)的本市戶籍參保人(含停領失業保險待遇人員)、新遷入本市戶籍人員(含新入戶人員)、刑滿釋放人員、退役士兵、中途轉入本市就讀學生;
2、中途參保人員須在符合參保條件之日起90天內辦理參保手續,超過90天的當年度內不予受理參保(新增民政特殊群體人員不受上述時間限制)。
備注:
1、《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佛山市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辦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佛人社函〔2017〕112號)三、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本市戶籍人員,年度中途停止參保的,可參照《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視為“中途停止在單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本市戶籍參保人”,允許其在年度中途以居民身份參加基本醫療保險。
2、《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佛山市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辦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佛人社函〔2017〕112號)五、《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可在保險年度中途參加基本醫保的“新遷入本市戶籍人員”,含新入戶人員。
3、新生兒出生后超過90天沒有參保的,可以在入戶后的90天內辦理中途參保,不需要等到下一個社保年度再申請。辦理資料、辦理地點是一樣的,只是按入戶(戶口簿)90日內參保的,從繳費達賬次月起享受待遇,不能追溯至出生之日。(只限入戶禪城區的)
4、以職工身份參保的參保人和以居民身份中途參保的特殊人群(新生兒除外)成功繳費的,從繳費達賬的次月起享受基本醫保待遇(個人賬戶待遇除外)。參保人或其單位停止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參保人自停止繳費的次月起停止享受待遇。
2019年收費標準
我區戶籍居民和符合條件享受參保財政補貼的異地務工人員子女個人繳費550元/人,財政補貼1283元每年,不符合條件享受參保財政補貼的異地務工人員子女個人繳費1833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