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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備黨員轉正程序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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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備黨員轉正是基層黨組織的一項經常性工作,政策性和原則性強,關系到黨員隊伍的建設、黨組織凝聚力的培養和戰斗力的發揮。為了推進預備黨員轉正程序的規范化、制度化,保證新發展黨員的質量,依據《中國共產黨黨章》、《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試行)》、中共廣州市委組織部《關于進一步做好發展黨員工作的若干意見》以及流動黨員黨委制定實施的《發展黨員工作制度》的規定,結合流動黨員管理工作實際,制定本細則。
一、黨員應提前準備好轉正材料
預備期滿前一個月,預備黨員本人應該主動向所在黨支部提交轉正申請材料,包括:
1、轉正申請書。內容包括:(1)預備期內自己的表現如何,有哪些進步;(2)入黨時支部大會給本人提出的缺點有無改正和克服,目前還存在哪些不足。(3)有無新問題。(4)今后努力的方向,以及對能否轉正的態度。
2、《入黨志愿書》。該材料是預備黨員在入黨時填寫的,一般保存在本人的人事檔案里。因此,本人應持個人身份證明到市人才中心檔案館(人才大市場619室)或科技園分部檔案館借出《入黨志愿書》。
3、《思想匯報》。重點就預備期內自己的思想狀況實事求是地向黨組織作出匯報,勇于指出自己的缺點和不足。
4、《工作表現鑒定》。即用人單位對預備黨員在工作中的德能勤績綜合評價。要求用人單位必須本著對黨組織負責的態度,實事求是填寫,并加蓋單位公章。黨員暫無工作的,也可由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居委會開具相關證明。
另外,預備黨員如果超過預備期3個月才提出轉正申請的,需加寫一份《延遲申請轉正說明》,實事求是地寫明延遲原因,并由本人簽名。
二、黨支部應嚴格按照程序討論轉正
支部收到轉正材料后,要先召開支委會認真審查材料是否齊備,決定是否提交支部黨員大會予以討論。討論預備黨員轉正,要在預備黨員預備期滿之日或者稍遲幾天(最多不超過3個月)召開黨員大會(絕對不允許提前開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實到會人數超過應到會正式黨員人數的一半,才能討論表決;不過半數,則須改期召開大會討論。大會程序為:
1、預備黨員向大會宣讀《轉正申請書》,到會正式黨員傳閱《入黨志愿書》、《工作表現鑒定》、《思想匯報》等轉正材料,審查材料有無問題。
2、支部書記主持討論,支委會、入黨介紹人和到會黨員可以對申請轉正的預備黨員進行評議,充分發表意見,提出優點與不足,批評與建議。
3、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采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表決。無記名投票表決由支委會負責組織實施,表決前要分別設立監票員、計票員,由本支部黨員中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擔任。監票員、計票員由主持人提名,并由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舉手表決通過產生。
4、要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通過預備黨員轉正的決議。贊成票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的半數以上,方為有效。因故不能到會的黨員在會前正式向支部提出書面意見的,應統計在票數之內。投反對票或棄權票的,要在備注欄中說明理由。討論兩個或兩個以上預備黨員轉正時,必須逐個進行討論和投票表決。
5、投票結束后,應立即計票,并向支部大會公布計票結果。對贊成票數未過半數的預備黨員,支部大會須采取無記名投票表決形成“延長預備期”或“取消預備黨員資格”決議。當“延長預備期”票數多于或等于“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票數時,定為“延長預備期”,少于時則定為“取消預備黨員資格”。
三、《入黨志愿書》上支部決議填寫要規范
預備黨員轉為正式黨員的支部大會的決議,一般由支委會填寫,經支部書記簽名后生效。決議的填寫要事實清楚,格式規范,包括預備黨員在預備期間的表現、對預備黨員的意見建議、支部大會討論及表決的情況等。基本格式如下:
支部大會通過預備黨員是否轉為正式黨員的決議
×××同志在預備期間能夠按照黨員標準要求自己,認真學習黨的理論知識,在實際工作中團結同事,責任心強,發揮了共產黨員應有的作用。但處理問題有時流露出急躁情緒。支部于20××年×月×日召開黨員大會,應到×人(包括預備黨員×人),實到×人,其中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人,經無記名投票,贊成票×票,反對票×票,棄權票×票,表決通過其轉為中共正式黨員。
支部名稱::×××支部書記:×××
流動黨員第×支部20××年×月×日
對于支部表決“延長預備期”和“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要在決議中概括寫明預備黨員的不足之處或實際表現,寫明延長預備期的起止時間,同時寫明表決時間和表決人數。
四、上報黨委后要進行考察談話和公示
1、考察談話。支部討論表決后要讓預備黨員及時把轉正材料報黨委審批(時間:周一至周四,每天下午2:00—4:00),由黨委辦公室當場安排黨委領導班子成員與預備黨員進行思想考察談話。班子成員按照《預備黨員轉正考察談話要點》并結合黨員的實際,通過談話進一步深入了解黨員的思想動態,考察流動黨員在私營企業、外資企業的工作環境中,思想上是否符合轉正黨員的要求,是否存在信念不堅定、動機不端正等問題。對于談話考察不合格的預備黨員,班子成員要認真開展教育,要求黨員在指定期限內加強學習,再約請進行第二次談話。
2、公示。對于談話考察合格的,由黨委辦公室和相關黨支部共同組織實施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采取發出公示通知或張榜公布等形式進行,對于聯合支部的,要把黨員基本情況在“流動黨員之家”網站上公示;對于企業支部的,要把黨員基本情況張貼到該企業人群集中位置進行公示。在公示期間,黨委辦公室集中受理群眾意見,原則上只受理署名意見或當面反映的意見,并對反映意見者的情況嚴格保密。經公示沒有發現問題的,由黨委辦公室制作《公示情況表》,報黨委會議討論審批;發現問題的,要在公示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核實,調查結果應向反映人反饋。公示對象對所調查情況有申訴權。
五、召開黨委會議研究審批預備黨員轉正
預備黨員轉正最終要經過黨委會議的集體研究審批。會上,領導班子要聽取黨委辦公室關于預備黨員申請轉正情況的匯報,審閱有關轉正材料,然后集體討論、逐一表決是否批準轉正。經表決通過按期轉正的黨員,其黨齡從預備期滿轉為正式黨員之日算起;表決通過“延長預備期”的黨員,由其所在黨支部繼續進行教育、培養和考察;表決通過“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黨員,遵照有關規定辦理脫黨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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