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度經濟學的核心理論之二是認為交易涉及資源的使用,即產生所謂的交易成本,而制度的發生和演變即為了節約交易成本。新制度經濟學理論認為:首先,現實中人并非絕對理性,是有限理性的;其次,人的行為是機會主義的,即指人們會在規則允許的范圍內尋求各種手段實現自我的利益。
由于人是有限理性、機會主義的,因此在經濟行為的過程中要想實現利益最大化,就必須防止機會主義的發生和由于信息不完全而導致的資源、浪費。新制度經濟學認為,交易成本是指使用市場的成本,包括準備合同的成本、達成合同的成本以及監督和實施合同的成本(Dahlman,1979)。交易成本經濟學的目的在于,通過在事前設計相應的治理結構,來防止和弱化沖突,進而降低風險,減少損失,使交易成本最小化。
新制度經濟學針對不同專用程度資產的交易過程設計了兩種成本最小化的治理結構:
(1)對于專用性資產的交易應采取“一體化”的內部組織治理結構,用于解決資產專用性程度提高所導致的市場組織生產成本、治理成本上升的問題。
(2)對于非專用佳資產的交易,應當通過"市場組織"的制度安排去解決由于內部組織造成的生產和治理成本的提高問題。這里所說的專用性資產,是指為了支持某項特殊交易而進行的耐久性投資。
新制度經濟學建議,對于由于資產專用性程度提高所導致的市場組織生產成本和治理成本上升的問題,應當通過"垂直一體化"或內部組織的制度安排去解決。
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12-4-8 1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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