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調整租房提取額度的通知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
繳存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租房自住,無租賃合同或租賃合同未登記備案的,租房提取限額提高至每人每月1400元。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繼續執行租房提取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穗公積金中心規字〔2022〕2號)同時廢止。
2023年5月22日
1、本《通知》實施后,無租賃合同或租賃合同未登記備案的,可提取額度為多少?
答:自2023年5月起,提取額度由每人每月900元提高至1400元。
2、本《通知》實施后,繳存人辦理提取的流程和材料有何變化?
答:無變化。繳存人可通過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和微信公眾號辦理,無需提交材料。若前往住房公積金業務承辦銀行網點辦理的,需攜帶身份證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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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23-05-23 1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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