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易艷通訊員晏曉倩)昨日記者從市社保征稽處獲悉,我市就規范勞務派遣機構社會保險申報繳費行為出臺通知,明確勞務派遣機構少報、漏報勞務派遣員工社保費將擔責。
勞務派遣機構須代扣代繳社保費
通知要求,凡勞務派遣機構均應依法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具有社會保險代理業務的勞務派遣機構應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代理機構備案,并辦理社會保險參保繳費手續。
代理社保業務的勞務派遣機構應按國家規定與用工單位簽訂委托協議,并依法為應參保人員辦理各項參保手續,不得少報、瞞報;同時,應按照社會保險申報繳納有關規定,嚴格履行代扣代繳義務,并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派遣制員工參保的工資收入基數,實行用工單位與代理機構雙方確認制。
《社保卡》須及時發放到勞務派遣員工手中
該通知要求,勞務派遣機構應按規定將《社會保障卡》發放到派遣制員工的手中,使參保人員可隨時在互聯網和自助柜員機上查詢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信息,接受參保人員的監督。
今年3月份,市社保征稽處、市勞動就業管理局、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組成聯合調查組,對城區41家勞務派遣機構、涉及員工25745人(含農民工6335人)進行了全面摸底排查。調查發現,這些勞務派遣機構在申報社保上普遍存在繳費基數偏低的現象,農民工和派遣員工的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少報、漏報勞務派遣員工社保將嚴處
社保經辦機構將每年對派遣機構進行一次全面的社會保險稽核,并視情況延伸稽核到用工單位,查出社會保險代理機構有少報、瞞報繳費基數、繳費人數和其它違反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法律法規行為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將依法予以處罰。我市將探索建立勞務派遣公司退出機制,實行優勝劣汰,以提升勞務派遣行業的整體服務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