綿住房公積金管委會〔2024〕5號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靈活就業繳存人: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綿陽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綿陽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現將2024年單位在職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及靈活就業人員繳存限額執行標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適用范圍
在綿陽市住房公積金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市住房公積金中心”)辦理繳存登記的單位及其在職職工,以及自愿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靈活就業人員。
二、繳存基數及繳存限額執行標準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分別乘以職工及職工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之和。
(一)單位在職職工繳存基數。根據綿陽市統計局公布的2023年度全市平均工資和綿陽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全市月最低工資標準計算,2024年度綿陽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25571元、下限為1970元,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單位部分、職工部分上限均為3069元、下限均為99元。
(二)靈活就業人員繳存限額。根據2024年單位在職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下限額計算,2024年度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按月等額繳存、按月自主繳存方式的月繳存額上限為6138元、下限為198元,靈活自由繳存方式單筆及全年繳存額上限為73656元、單筆繳存額下限為198元。
三、辦理渠道
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網上服務大廳、繳存地管理部(分中心)服務窗口均可辦理。
四、相關要求
(一)各繳存單位應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時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確保繳存基數調整真實、準確、全面、完整,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調整后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可從2024年1月起執行,相關調整工作原則上應在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
(二)2024年度靈活就業人員繳存限額自2024年7月25日起執行。
特此通知。
綿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2024年7月23日
相關閱讀:關于開展蘇州市2024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的通知
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24-08-05 1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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