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起,《關于調整寧波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及提取等有關政策的通知》開始實施。
一、最高貸款額度
職工按規定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2年,自政策實施之日起,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寧波全市范圍內購買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由100萬元/戶提高至130萬元/戶;購買第二套自住住房等其他情形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由80萬元/戶提高至110萬元/戶。符合多孩家庭、各類人才等有關對象,在此基礎上繼續給予上浮支持政策。
二、優惠支持政策可疊加計算
按照國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家庭:在寧波大市范圍內購買自住住房且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額度可按當期最高貸款限額上浮20%;
全日制本科畢業生、碩士畢業生:在寧波市就業并繳存公積金,2023年5月1日后在寧波市購房(以房屋交易管理部門信息系統網上簽約時間為準)的,貸款額度可按當期最高貸款限額分別上浮20%、30%;
高級及以上層次人才:在寧波大市范圍內購買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額度可按當期最高貸款限額上浮50%。
三、可貸額度倍數
2024年7月9日起,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可貸額度由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在申請貸款日繳存賬戶余額的15倍調整為20倍。
可貸額度計算住房公積金可貸額度=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在申請貸款日繳存賬戶余額×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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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24-10-15 1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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