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社局日前公布了《廣州市職工生育保險實施辦法》,其中生育保險待遇將由5項減少為2項,取消了獨生子女獎勵35天產假和晚婚晚育獎勵15天產假的生育津貼。
據悉,《廣州市職工生育保險實施辦法》將從今年10月1號起實施。按照以往的規定,產婦在懷孕16周后才能享受第一次產檢,而且還有次數限制。新辦法實施之后,產婦辦理生育保險就醫憑證的時間將提前到12周,并且將不對產婦的產檢次數進行限制。另外新政還降低了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門檻條件,繳納生育保險費不滿1年的參保人,可在其累計繳納生育保險費滿12個月之后申請報銷生育醫療費用,同時還可以申領生育津貼。
但是,今后廣州市職工生育保險基金負責支付的待遇只有“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兩項,現有的另外3項待遇“一、二級醫院分娩補助費”和“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將會被取消,而“男配偶看護假期工資”將連同獨生子女獎勵35天產假和晚婚晚育獎勵15天產假的生育津貼改由用人單位負責支付。
針對這個問題,廣州市人社部門回應,原設置的“一、二級醫院分娩補助費”和“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不屬于生育保險法定的保障范圍。國家和廣東省生育保險有明確規定,生育保險基金不得支付營養、保健等費用,所以進行了調整取消。
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15-8-17 1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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