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北京市個人委托存檔人員繳納失業保險費的費率由現行的2%調整為1.2%.昨天,北京市勞動保障局再次出臺為市民減負的新舉措。
當日,北京市勞動保障局公布了“關于調整個人委托存檔人員繳納失業保險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規定,按照國家及市政府有關規定,經批準,北京市決定調整個人委托存檔人員繳納失業保險費的費率。具體來說,在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設立的職業介紹服務中心、人事部門設立的人才服務中心辦理個人委托存檔的人員,其繳納失業保險費的費率由現行的2%調整為1.2%.同時,個人委托存檔人員失業保險繳費費率的調整自2009年1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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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京華時報 |
時間: 2009-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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