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勞務派遣大軍在近兩年不斷的膨脹,壯大。有關數據顯示,全國勞務派遣人員總數約為2700萬,主要由農民工、下崗工人、城鎮失業人員、企業內退人員、大中專畢業生構成,大部分集中在東南沿海地區。95%以上派遣員工派遣期限超過1年,有的企業使用派遣工的平均工齡超過5年,個別企業甚至超過10年,絕大多數勞務派遣崗位都是長期性崗位。這已背離了法律規定的“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的范圍,是在與法律玩“躲貓貓”的一種違法行為。
勞務派遣的本質特征在于勞動力的招用和使用分離。正是由于聘用單位不用人、用工單位無合同的“身份怪象”,讓一些企業有空子可鉆。因而勞務派遣工工資及福利待遇遠低于正式員工,且可以避免直接用人可能帶來的種種不確定風險,勞務派遣用工已經成為一些企業降低用工成本、規避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一種通行手段。河北省對3個市9家壟斷行業經營單位的調查顯示,2008年底,該省企業使用的勞務派遣工總數與企業直接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人數基本持平,但后者的平均工資卻是前者的3倍~4倍甚至更多。
《工資條例》草案制定伊始,同工同酬便成為一個既熱門又敏感的詞匯。據參與《條例》草案制定的專家表示,反對同工同酬的壓力主要來自國有企業,對將福利待遇納入工資范疇等內容,感到“不舒服”,特別對“勞務派遣工與本企業員工享有同等收入”的規定更是“很感冒”。近年來,許多國有特別是中央企業中的勞務派遣工隊伍迅速膨脹,僅郵政和電信企業就使用勞務派遣工93萬多人,大量的勞務派遣工承受著歧視待遇。(8月22日《工人日報》)
一段時期以來,金融、通信、郵政等國有大中型企業,大量將原有職工轉入勞務派遣公司再派回原單位,結果是人員不變,身份卻發生了根本變化,勞動報酬也大幅度降低,企業節約了不少人力成本,卻侵犯了職工的合法權益。為此,全國政協委員張世平曾在兩會上大聲疾呼:“這些職工(指勞務派遣工)大多忍受著同工不同酬、就業歧視、社會保障缺失等侵權行為,如果主張權利,則被派遣企業和用工單位當成‘皮球’,踢來踢去。”
如何讓勞務派遣工享受同工同酬的天賦之人權呢?
一是盡快完善勞動法規,對勞務派遣工加強立法保障。明確勞務派遣企業和用人單位在保障派遣工各項權益中各自的職責以及發生勞動爭議后的處理程序,制定適合勞務派遣的勞動合同文本,包括在繳納社會保險、勞動條件、工作時間、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等方面與企業正式員工相同對待的條款等。二是有關部門負起監管職責,對勞務派遣工加強執法保障。有關部門要重點檢查派遣協議簽訂及履行、勞動合同簽訂、社會保險辦理情況,以及用工單位工資支付、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保護等情況,嚴肅查處侵害勞動者權益的違法行為,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三是全社會都來關注勞務派遣工,形成正確的輿論氛圍。勞務派遣工相對于漂泊不定的農民工而言,工作較為穩定,收入也有一定的保障,他們的境遇未能引起輿論的廣泛關注。現在社會也要多關注勞務派遣工,讓他們不受身份歧視,能享受同工同酬的待遇。
我國作為社會主義國家,公平與正義尤為重要。現在的收入分配問題已引起全社會的關注,勞務派遣工作為特殊歷史時期的產物,他們不該被遺忘,理應享受到法律的庇護,享受到改革開放的繁榮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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