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反映深圳勞動保障事業發展概況,展示勞動保障事業發展成果,明確2008年全市勞動保障工作目標、任務和工作思路,增進群眾了解,接受社會監督,促進深圳勞動保障事業科學發展,現發布《深圳市勞動保障局2008年度責任目標白皮書》。
2007年責任目標白皮書完成情況
(一)促進就業工作。2007年,全市64%的社區達到“充分就業社區”標準,“零就業家庭”戶數為零,做到了出現一戶,解決一戶。全市共促進3.15萬名失業人員就業,戶籍居民登記失業率為2.29%,連續第4年平穩下降,成功舉辦首屆“金路工程”區域勞務合作洽談暨技術技能人才交流博覽會,緩解了企業用工結構性短缺的問題。
(二)社會保險工作。全市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和生育五大社會保險參保人數分別達到494萬、180萬、721萬、752萬、105萬人,比上年分別增長16%、12.6%、6.8%、20.9%、13.2%。各項社會保險費收入242億元,超過全年預算11.4%。社保基金運行平穩安全。9月1日在全市正式實施少兒醫療保險制度,到年底全市參保人數已達33.4萬人,提前完成了市政府規定的年內30萬人的擴面任務。已參保人員待遇得到了較好的保障,少兒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得到了社會各界的普遍好評。
(三)職業技能培訓。創造性地舉辦全市“百萬農民工技能大比武”活動,全市參賽單位180個,競賽場次3000多場,競賽項目2000多個,參賽農民工達100多萬人,成長新技工1萬多人,完成了2006年度15.6萬農民工的技能培訓補貼發放工作,補貼金額3315萬元。新培養技師4200人,技能人才隊伍總量達到171萬人。全市技工學校招收全日制學生4600人。
(四)工資宏觀調控。經過深入調研,廣泛征求意見,市政府批準發布了2007年度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特區內為850元/月,特區外為750元/月,分別比上年提高4.9%和7.1%。制定公布了《深圳市部分職位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和《2007年企業工資增長指導線》,引導企業合理確定工資增長,促進了企業工資公平分配。使用欠薪保障金墊付企業欠薪47宗,金額1200多萬元,涉及員工4600多名。
(五)勞動關系調處。推進“勞動合同三年行動計劃”取得明顯效果全市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2.5%,新簽訂集體合同6100多家,涉及員工32萬多人。“12333”和“96888”咨詢服務熱線共接聽群眾來電597萬人次。共檢查用人單位4.1萬家,涉及勞動者824萬人次,處罰違法案件1500多宗為勞動者追回工資等待遇3.8億元,欠薪案件數量比上年下降25%,追繳社會保險費4300萬元。
市勞動保障局主要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險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擬定本市勞動和社會保險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編制全市勞動和社會保險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以及宣傳教育規劃,經批準后組織實施;制定全市勞動和社會保險監督檢查規范,并指導和監督落實。
(二)綜合管理勞動力資源和就業工作;規劃和管理勞動力市場;負責就業服務管理,建立和完善就業服務體系;綜合管理境內外勞動力在本市的就業工作及相關的服務機構,指導本市居民出境就業并維護其合法權益;負責招調工工作;負責指導我市公民出境就業;管理從事勞動力招聘中介、咨詢及培訓業務的國(境)外駐深機構;承擔市居民就業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三)綜合管理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根據國家頒布的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和行業標準,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制定職業技能鑒定政策和措施;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綜合管理全市企業工人技術等級考核鑒定工作;綜合管理全市技工學校、各類職業技能培訓和考核鑒定機構;組織實施勞動預備制度。
(四)綜合管理勞動關系調整工作;制定勞動關系處理制度和規則;負責勞動和社會保險監察、勞動爭議仲裁、勞動和社會保險信訪工作;綜合管理企業的勞動合同;監督實施企業職工工時、工休制度。
(五)擬定全市企業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最低工資標準;承辦市欠薪保障基金委員會有關日常事務。
(六)負責監管勞動和社會保險各項基金。
(七)負責管理企業員工的工傷認定工作。
(八)承擔全市勞動和社會保險綜合統計和信息工作,組織建設信息網絡;定期發布勞動和社會保險事業統計公報、信息資料及發展預測報告。
2008年勞動保障工作主要指標
居民登記失業率控制在3%以內,80%的社區達到“充分就業社區”標準。社保基金征收超過220億元,工傷和醫療保險參保人數均達到760萬人以上,少兒醫療保險擴面到40萬人以上。全市開展職業培訓285萬人次,新培養技師和高級技師4500人。新簽訂集體合同企業4000家,勞動合同簽訂率提高到95%以上,勞動保障信訪結案率99%以上,勞動仲裁法定時限內結案率100%。
2008年勞動保障工作主要目標
(一)加強就業工作,實現充分就業和平等就業。全面落實《就業促進法》,做好現行各項就業再就業政策的銜接工作,完善促進就業政策法規,形成我市實施《就業促進法》的配套就業政策體系,創建充分就業城市指標體系。制定落實創業促進就業工作方案,使扶持創業的對象更廣泛、措施更完善、成功率更高,使更多居民通過創業實現穩定就業并帶動就業。完善面向所有就業困難群體的就業援助制度,探索建立利用慈善等社會資金促進困難人員就業的工作機制,及時幫助零就業家庭解決就業困難。統籌做好“農轉居”及原居民、大中專畢業生、隨軍家屬、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就業服務工作,大力推進充分就業社區創建工作。加強就業登記工作,推廣使用新就業登記信息系統,力爭12月份覆蓋到全市所有企業和已就業的勞動者,實現對勞動者就業狀況的動態、規范和信息化管理。
完善市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工作制度和職責分工,建立成員單位的聯動工作機制,保障農民工的各項權益。加快建立覆蓋市、區、街道和社區的公共職業介紹機構,逐步滿足農民工免費求職需求。推行職業介紹機構標準化管理模式,完善人力資源市場信息發布制度,推進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建設。加強區域勞務協作,建立勞動力供求信息對接的長效機制,提高勞動力輸入的組織化程度,逐步建立勞動力輸入后的跟蹤管理和服務機制。依法做好外國人、臺港澳人員來深就業許可和就業登記等管理服務工作,建立實施涉外就業服務的政府購買制度,積極開展國際國內勞務合作。探索建立引進高技能人才長效機制,建設高技能人才引進綠色通道,開展技工集中招聘活動,進一步提高技能人才引進效率和質量。
(二)加強社會保險工作,不斷完善社會保險體系。抓好《社會醫療保險辦法》的貫徹落實,進一步整合資源,強化管理,提升服務,讓參保人享受更多實惠。繼續推進少兒醫療保險制度,組織對實施情況的總結評估,對大病門診、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等進行適度調整,提高少兒醫療保險待遇。完善農民工醫療保險有關政策,積極爭取公共財政投入,提高農民工醫療保險待遇。加強診療項目清理,改革醫療費用審核報銷流程,完成增加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的工作,通過承辦全國醫保經驗交流會,推進全民醫保的實施。
加強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在國家出臺統一的農民工養老保險辦法的前提下,對我市養老保險條例進行調研和進一步完善,確保農民工養老保險辦法平穩運行,并維持養老基金的收支平衡。完善聘任制公務員社會保險方案,規范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管理。強化對傷殘職工的工傷康復工作,制定工傷康復管理辦法,建立預防、治療、康復、展能一體化的工傷保險體系。完善失業保險的救助體系,擴大特困失業員工的救助范圍、調整對失業員工困難補助的申領標準。建立與民政就業中心的聯動機制,暢通救助渠道和范圍。開展因病勞動能力鑒定問題研究,制定鑒定操作規程,積極推動勞動能力鑒定收費項目的落實。
繼續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突出抓好家政服務人員、建筑施工企業農民工和殘疾人社會保險擴面工作。開展社會保險大檢查,重點查處服務、建筑施工和制造等三類行業的社會保險違法行為,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對我市部分用人單位參保情況進行稽核檢查,挖掘參保潛力,將更多勞動者尤其是農民工群體納入我市社會保障體系。
加強社保基金監督。制定落實內控檢查實施細則,完善各項險種的審核和支付流程,加強定點醫療機構監管,開展內控監督檢查和財務部門間的交叉檢查,確保基金的安全完整。做好企業年金移交工作,抓好年金方案和年金受托、賬戶管理、投資管理合同的備案工作,開展企業年金數字化監控體系研究,確保企業年金依規運行。
(三)加強技能培訓工作,不斷提高勞動者技能水平。建立面向全體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統籌規劃就業前培訓、在職培訓、再就業培訓和創業培訓。推動實施緊缺工種職業技能培訓補貼制度和高技能人才津貼制度,加快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經過申報、審核等程序,建成100家市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新增4家民辦技校。依托職業培訓協會成立技校專家組,對民辦技工學校的辦學和管理進行技術指導和服務,提高辦學質量。完善政府、企業和中介機構認定評價高技能人才工作機制,提高認定評價技能人才的科學性和準確性。鞏固擴大百萬農民工技能大比武成果,開展“職業技能競賽年”活動,辦好全國珠寶玉石鑒定決賽等多項技能比賽。建立考生、考評員、鑒定所誠信系統提高職業技能鑒定質量。積極學習借鑒上海和香港等地技能人才培訓的先進經驗,培養更多與產業發展相適應的技能人才。
抓好“兩校一中心”建設。高標準、高質量、高效率建設好兩個新校區,大力發展非全日制技能教育,加速擴大教學規模。加大教學科研力度,進一步提高辦學質量。深化高級技工學校教學改革,實施高端帶動戰略,提高校企合作水平。加強市技工學校建設,抓緊建成為高級技工學校。加快推進公共實訓基地建設,做到制度健全、人員和設備到位,確保年內各種服務項目產生效益。
(四)加強工資分配工作,不斷完善工資調控機制。組織開展建立企業工資正常增長機制課題調研,圍繞如何加強政府對企業工資分配的規范、指導、調控和監督提出意見和建議,加強企業工資分配宏觀調控,著力提高低收入勞動者工資水平,逐步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促進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完善最低工資體系,將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與最低工資標準一并調整,推動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的合理應用,保障各種形式就業的勞動者的基本勞動報酬。會同市教育行政部門開展學前教育、學歷教育民辦學校教師的工資調研,為制訂相關政策提供依據。做好企業工資增長指導線和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的制定和發布工作,試行制定行業工資指導價位工作,選擇部分企業開展工資增長機制的試點工作,逐步建立企業工資分配的共決機制。健全企業工資分配的宏觀調控機制。加強欠薪保障工作,根據新修訂的《深圳經濟特區企業欠薪保障條例》,制定欠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欠薪保障工作業務檔案管理辦法。
(五)加強勞動關系工作,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加強《勞動合同法》實施后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研究。全面推進勞動合同制度,消除不簽勞動合同的死角。開展建筑業、住宿和餐飲業簽約行動。推行勞動合同簽收公示制度,建立勞動合同書面明示化制度。廣泛推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力爭在已建工會的企業普遍建立集體協商制度,在未建工會的非公有制中小企業集中的區域建立區域性、行業性集體協商制度。
以電子監察為抓手,全面推進監察執法信息化建設。繼續落實“兩化一制度”工作。實行量化管理,強化監察執法人員工作責任,設定信息采集數量指標,開展網格巡查,實現對用人單位勞動用工情況的全面動態監管。組織對收取押金、非法使用童工等違法行為的專項整治行動和用人單位規章制度審查及工資發放大檢查活動,重點加強對用人單位在按時足額支付工資及加班費等相關制度的制定及執行方面的審查和檢查,力爭使全市勞動保障違法案件數量明顯下降。
推進信訪信息化建設,暢通網上信訪渠道。完善《勞資糾紛調解函》制度,探索建立一般性勞資糾紛的現場信訪調處機制,逐步實現由被動受理群眾來信來訪,向及時主動協調化解勞資矛盾的轉變。建立廣泛征集群眾意見建議制度,健全信訪信息匯集分析機制,抓好動態反映、情況摘報、重要信訪問題專報,及時反映群眾關心的勞動保障問題。
深入貫徹落實新的《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加強調解組織建設,完善仲裁體制和內部管理制度,建立書記員雇員制度。加強辦案監督,完善信息公開制度,疑難案件集體研討制度和案件三級審批結案制度,確保案件公平公正處理。繼續開展“仲裁辦案能手”和“仲裁調解能手”評比活動和仲裁機構考評工作,促進仲裁人員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作者: |
來源: 北方網 |
時間: 2008-07-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