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黑政規〔2024〕1號
各市(地)、縣(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屬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規定,省政府決定從2024年5月1日起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后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分為三檔。第一檔:哈爾濱市區(呼蘭區、阿城區、雙城區除外)、大慶市區為2080元;第二檔:哈爾濱市呼蘭區及阿城區、齊齊哈爾市區、牡丹江市區及綏芬河市、佳木斯市區及撫遠市、雞西市區、雙鴨山市區、七臺河市區、鶴崗市區、綏化市區為1850元;第三檔:哈爾濱市雙城區、伊春市區、黑河市區、大興安嶺地區,全省其他各縣(市)為1750元。
二、調整后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為三檔。第一檔:哈爾濱市區(呼蘭區、阿城區、雙城區除外)、大慶市區為19元;第二檔:哈爾濱市呼蘭區及阿城區、齊齊哈爾市區、牡丹江市區及綏芬河市、佳木斯市區及撫遠市、雞西市區、雙鴨山市區、七臺河市區、鶴崗市區、綏化市區為17元;第三檔:哈爾濱市雙城區、伊春市區、黑河市區、大興安嶺地區,全省其他各縣(市)為16.5元。
三、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本次調整后各地要積極采取措施,多種渠道向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宣傳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政策。要進一步加強對用人單位執行最低工資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糾正并依法處理違法行為,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7日
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24-05-29 08: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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